TrustWallet钱包官网app下载 【省部文件】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发布日期:2025-04-29 12:04    点击次数:17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粤府〔202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业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注:1. [ ]内为累计数,为2019年数,[ ]为2016—2019年累计数。

    2. 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为实际增长。

    3. 因2020年为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年,目前国家督察组已在我省各市进行人口普查质量抽查工作,2020年人口数据暂无法预计,对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末总人口指标完成数暂缺,待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公布后再确定。

    4. 因统计制度改革和国家核定目标值调整,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科技进步贡献率、技术自给率、互联网普及率、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耕地保有量、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森林发展等指标的2015年基期数据作了相应调整,增长目标保持不变,表中数据均为核定后的统计数据。

5. 因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相关成果国家正在审核,202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相关工作国家尚未布置开展,2019年、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数据暂缺。

6. 因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指标的2015年基期数、2020年目标值及增长目标均进行了调整,2020年完成情况为调整口径后的统计数据。

7.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待国家核算确定。

8.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以国家最终核定完成情况为准。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和自身条件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将进入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更具有战略性、可塑性,挑战更具有复杂性、全局性。

从国际形势看,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但时与势在我们一边。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大变局加速演进,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冲击,世界进入竞争优势重塑、国际经贸规则重建、全球力量格局重构叠加期,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旧的格局行将打破,新的相对稳定均势尚未建立,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时代加速到来,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前所未有的变革,并深刻改变国家间比较优势。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机遇和挑战之大都前所未有,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从社会主要矛盾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从发展方式看,我国推动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结构优化、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正处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关键时期;从战略格局看,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将更多地集聚人口和要素资源。总的来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

从省内情况看,我省处于竞争优势重塑期、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期、工业化城镇化深化期、社会转型加速期、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生态环境提升期,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正处于跨越常规性、长期性关口的攻坚阶段,既具备坚实的发展条件,也面临不少新旧矛盾挑战。一方面,我省经济总量大、产业配套齐、消费空间广、市场机制活、开放水平高,转型升级、领先发展的态势更加明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效应”不断增强,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将为我省发展拓展更加广阔空间。另一方面,我省经济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依然存在,处于“两个前沿”所面临的外部风险挑战更为直接,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城乡、区域、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发展不平衡,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农业农村、安全发展等领域还存在短板弱项。

综合研判,尽管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发生了明显变化,不确定性显著提升,但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依然坚实,发展韧性好、潜力足、回旋空间大的基本特质没有变,应对重大风险和挑战的能力明显增强。中央积极支持我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双区”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和先行先试政策在我省叠加,为我省应对新挑战、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将有力牵引带动我省加快形成高水平全面开放新格局和高质量发展高地。特别是有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我省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围绕总定位总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扎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总定位总目标,持之以恒实施“1+1+9”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省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落实顶层设计相结合,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决服从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坚持全省一盘棋,更好发挥各级各方面积极性,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  “双区”引领

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平台,引领带动全省形成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更高水平参与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为广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支撑。

——支撑引领全省有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强化与港澳创新资源协同融合,瞄准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联合攻克关键环节核心技术难题,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着力优化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和技术基础,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动力和支撑的经济体系,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支撑引领全省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双区”经济实力雄厚、质量效益领先的优势,率先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战略性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提高产业现代化水平,打造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推动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支撑引领全省高效畅通经济循环。以交通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投资为先导,科学统筹“双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生产力、人口、基础设施布局,引领全省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优化政策环境,扫除流通体制机制障碍,畅通经济循环通道,形成全省全域参与“双区”建设、“双区”引领带动全省全域发展的区域协同发展格局。

——支撑引领全省打造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高地。充分发挥“双区”的改革开放试验田和窗口作用,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对外开放水平高的综合优势,大力推动与港澳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依托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举措;推广复制“双区”经验,引领全省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提供制度保障。

——支撑引领全省深度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依托“双区”规则软联通和设施硬联通优势,推动省内供给同国内强大市场需求高效适配,加快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以“双区”循环畅通支撑引领全省更好参与国际循环,推动稳住存量市场同时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深度对接国际经贸体系,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高水平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广东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更高水平,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携手港澳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率先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广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加彰显。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文明素养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更加协调,建成文化强省、教育强省、人才强省、体育强省、健康广东和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率先达峰后稳中有降,能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广东基本建成。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优势全面确立。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率先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着眼广东新发展阶段总定位总目标,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综合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我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全省GDP年均增长5.0%左右,到2025年GDP约为14万亿元。经济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提升,实现供给和需求结构在更高水平上的动态平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现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稳健运行。

创新强省建设取得新突破。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创新体系更加完备,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效,集聚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国家和省实验室、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创新平台加快布局,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加大,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现代产业竞争力赢得新优势。制造强省建设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培育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制造业创新集聚地。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壮大,数字对产业发展的赋能作用显著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推动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不断攀升。

改革开放再出发迈上新高度。以深化市场化改革为牵引,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经济特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现代产权、要素配置等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高水平开放进一步扩大,自贸试验区制度深化创新,外贸进出口稳中提质,双向投资质量显著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实现新跨越。落实“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珠三角核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沿海经济带成为全省产业发展主战场,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基础设施通达程度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乡村振兴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境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清晰合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碳达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安全屏障质量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典范。

文化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更加协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生活日益丰富,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创新,岭南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文化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幸福广东建设取得新成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人民健康素养和水平持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79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显著提高,教育强省建设加快推进,体育事业发展保持全国领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现代化治理能力达到新水平。地方性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机制更为健全,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法治广东建设成效显著,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新提升。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国家安全“南大门”更加牢固。

 

 

 

表2  广东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

注:1. [ ]内为累计数,为2019年数。

2. 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为实际增速。

3. 2020年为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年,目前国家督察组已在我省各市进行人口普查质量抽查工作,因此,2020年常住人口数据暂无法预计。

4.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2020年现状值和2025年目标值,将根据国家统计局确定的统计口径适时进行调整。

    5. 森林覆盖率指标目标值,将根据最新国土三调森林资源数据进行修正。

    6.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指标,“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部设置我省71个考核断面,“十四五”时期调整为149个考核断面。

 

 

 

统筹谋划重点产业及产业集群布局。立足各区域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调整优化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布局,增强产业发展整体性和协调性,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与城市功能定位协同匹配,构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将珠三角核心区打造成为世界领先的先进制造业发展基地,大力推动高精尖制造业发展,支持东莞市建设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支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做大做强绿色石化、新能源、轻工纺织等战略性产业,积极发展产业链条长、产业带动性强的先进制造业,建设成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转型升级,推动工业集中进园,重点发展环境友好型生态产业。

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依托传统优势龙头企业,推动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家电家具、五金建材等产业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加强产业集群建设,提高科技水平,改造提升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推动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建设区域性智能制造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分类组织实施机器人应用专项计划,建设智能制造基地,打造全国智能制造发展示范引领区。围绕注塑、模具、家具、五金、小家电等传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重点实施以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支持传统产业品牌培育和运营机构发展,积极提升产品附加值,打造高端民族品牌。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群。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做优做强,着力培育若干链主企业和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等方式进入产业集群链主企业生产体系,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企业群。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健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制度,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企业。加快培育适应新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百年老店”。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第二节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着力抓好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控链工作,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强化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品牌建设,推动重点产业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瞄准重点产业链加快建设产业共性技术平台,提升基础零部件、基础原材料、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质量标准和检测等基础能力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主动对接、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产业基础提升相关重点项目。加大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电子元器件等领域科研攻关力度,掌握产业基础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基础数据。编制制造业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组织开展分阶段分领域技术攻关。

保障重点产业链稳定安全。建立重点产业链的核心企业库,围绕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强化招商引资。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生物医药领域,梳理产业链上下游关键核心技术的短板、薄弱环节、有望突破的细分领域,形成补短板路线图和锻长板清单。以重点整机产品研制为切入点,支持省内重点企业与国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合技术攻关和生产制造,着力打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集成服务等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全球布局,深度参与构建涵盖生产体系、研发基地、营销网络和跨国供应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

 

专栏3  需重点突破的产业链短板环节

1. 信息技术产业链。基础软件及操作系统;EDA工具软件;SOI工艺、特色模拟工艺制程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制造装备、仪器仪表、检测设备,化合物半导体,大尺寸硅片等材料;高端电子元器件及电子化学品等。

2. 装备制造产业链。数控系统,工业软件,高端金属材料、高性能化合物材料,轴承、切削刀具等。

3. 汽车产业链。自动驾驶控制器芯片、传感器,高端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模块、功率半导体组件,驱动芯片、主控芯片以及相关基础元器件等。

4. 生物医药产业链。高端试剂、耗材,自动反应装置,精密仪器仪表、核心零部件,分离纯化设备等。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战略性产业专利标准领航工程,加快基础性、通用性和关键性技术标准布局,加强先导性标准孵化,研制一批技术自主、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将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供应链管理体系。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推进重点产品(行业)与国内外标杆产品“双对比、双提升”。推动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战略,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探索“产品+产业+集群+产地”的区域品牌创建机制。加强对具有较长历史的品牌企业保护和扶持。围绕重点产业,推进高水平专利创造和布局,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公平竞争的质量环境。

推动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平台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等开展工业设计、系统集成、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和项目。加快对制造环节的数字赋能,拓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共享生产平台等模式,推行制造业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服务企业,发挥大数据、技术、渠道、创意等要素优势,以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保护和利用工业遗产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园区等开发工业旅游产品。优化国防科技工业结构,壮大国防科技工业规模。

第三节  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业新体系。

全面提升服务业供给质量。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研发、设计、咨询、会计、税务、法律、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壮大总部经济。培育高端涉外法律、会计、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人才,打造一批国际化、规范化、品牌化的律师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企业。积极对接国际高端会展资源,提升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加博会等重要展会的办展水平,推动广州、深圳等建设重点会展城市,支持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会展平台。培育国际知名展览品牌和配套服务企业,携手澳门打造高品质消费展会。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质量改造提升行动,支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生产性服务业,探索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着力优化生活性服务业供给,积极发展健康体育、养老育幼、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家政、物业等,满足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加强与港澳服务业合作。依托港澳现代服务业优势,以航运物流、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会议展览及会计、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为重点,构建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进跨境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加强粤港澳物流标准衔接,携手建设国际物流枢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企业使用香港的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支持引进港澳成熟生活性服务业,加强健康服务、家庭服务、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合作。建立完善港澳及境外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机制,推动港澳导游、医师、律师、仲裁员、建筑人才等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

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以需求为导向,着力丰富应用场景,打造5G、人工智能、4K/8K(超高清视频)生态圈。创新发展并应用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物联网、区块链、新一代通信技术等新技术,推动现代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在服务业中的广泛应用,重点支持创意经济、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发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旅游服务、文化创意、智慧教育等试点示范,加快形成服务经济发展新动能。

完善服务业发展机制。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鼓励推广服务质量保险,分级建立质量管理认证和评价制度,健全质量责任追溯、传导和监督机制。鼓励服务业龙头企业参与服务业标准制定,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和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可持续发展。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第五章  推进数字化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深入实施数字中国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数字广东,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着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建设全球领先的数字化发展高地。

 

第一节  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引领能力

以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聚焦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培育创新发展生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加快数字经济基础产业发展,强化芯片设计优势,提升集成电路生产制造能力,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全国集成电路新发展极;推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以及CAD、EDA等工业软件发展,支持广州建设国家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支撑;围绕互联网和网络空间、大数据和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以及车联网等重点领域,提升数字经济发展安全保障水平。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关键产业,完善以5G为核心的信息通信产业链条,打造世界级5G产业创新高地和融合应用示范区;推进广州、深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将广州、深圳双城打造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策源地、集聚发展新高地。

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新一代数字技术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赋能制造业、建筑业、农业、服务业,大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积极发展智能制造,强化智能化基础制造与成套装备、智能制造服务等高端供给,打造智能工厂和灯塔工厂[10],到2025年,全省灯塔工厂数量超过5家。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加快建造方式转型。开展农业生产智慧化提升工程和农业农村大数据工程,推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促进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发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强金融、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社区服务等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引导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生态。推进数字经济地方立法,促进数字经济新业态规范发展。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建设通用软硬件适配测试中心,培育壮大鲲鹏、昇腾等自主可控产业生态。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实施数字化转型促进行动,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发展数字化转型支撑平台和行业“数据大脑”。鼓励产业互联网平台化发展,支持传统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企业建设产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节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运作模式的重塑作用,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拓展数字化公共服务。突出发展智慧医疗,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行动,加快人工智能诊疗设备等智慧医疗设施的推广和应用,建设国家生物信息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节点,提升公共卫生管理和医疗机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省建成超过200家互联网医院。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构建“互联网+教育”大资源服务体系,建设智慧校园、智慧课堂,探索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VR/AR等信息技术融合的新型教学模式,支持多终端在线教育,支持建设一批互联网环境下教育改革试验区。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推动5G、超高清、VR等新技术在公共文化设施的普及应用,建设在线院线、数字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应用示范项目。加强数字技能普及培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积极营造数字文化氛围。

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城市公共设施与5G网络、物联网、传感技术融合建设,系统化部署城市数据采集智慧感知节点网络。推进智能交通灯、智能潮汐车道、智能停车引导、智慧立体停车等智慧治堵措施广泛应用。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支持省内城市按需、有序、集约建设“城市大脑”“城市智能综合体”,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有条件的城市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实现实体城市向数字空间的全息投影,增强城市治理灵敏感知、快速分析、迅捷处置能力,打造全国领先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建设,推进全省行政村5G网络建设和4G网络优化,提升农村光纤入户比例,建设宽带乡村。开展乡村“4K超高清视频+5G”应用试点示范,推进农村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与5G网络融合网建设。加快农村管理服务、基层治理数字进程,建设农村社会事业数字化、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村庄规划数字化等工程,构建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提升农民生活数字化服务水平。

 

专栏4  数字化转型促进行动重点工程

1.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程。支持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等建设区域型、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开放服务能力建立企业型数字化转型中心,强化平台、服务商、专家、金融、信息、解决方案等数字化转型服务,探索将部分具有公共属性的数字化转型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供给范畴。

2. 工业互联网体系打造工程。夯实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综合运用5G等各类新型网络技术升级改造企业内外网,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打造3-5家具备强大竞争力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适应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业互联网体系。

3. 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传统特色产业集群,开展30个以上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特定行业/专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链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集群一体化协同发展。

4. 数字化应用场景示范工程。聚焦交通出行、教育培训、医疗健康、智慧城市、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定期编制发布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需求清单,运用市场化机制遴选优秀解决方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场景建设,打造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工程。

第三节  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全面增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能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全国数字政府建设标杆。

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以整体政府视角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增强数字化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和政务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强化事项标准化,大力推进“一件事”主题服务[11]、“四免”[12]优化及“跨域通办”[13]。进一步增强“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型应用广度和深度,强化服务全流程监督管理,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的深度融合,为企业群众提供一体化、泛在式服务。到2025年,高频服务事项实现100%“指尖办”,基层高频服务事项实现100%“四免”“零跑动”。

构建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构建架构一体、标准统一、数据互通的“粤治慧”平台,构建政府数字化治理新模式。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探索构建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数字经济多元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数字经济行业监管体制,建立基于社会信用信息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优化平台经济发展政策环境,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数据库,提高“以网管网”能力。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数字经济的统计监测和评估。

打造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全面推进政府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实现“粤政易”平台全覆盖,不断拓展应用深度,推行政府内部运行和管理数字化、移动化、整体化。加强政务流程优化再造,实行政务内部办事清单化管理,全省推行在线数据报送,扎实推进基层减负。依托数字政府统一平台支撑能力,强化与政府内、外部业务协同,支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开展数字化建设。

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强化现有政务云的精细化管理能力,构建国产政务云、边缘计算平台等新一代算力基础设施。完善全省“一张网”架构,探索推进无线政务网、政务物联网建设。不断优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模式,完善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的各类标准规范和法规制度。强化全周期安全防护,构建“安全可信、合规可控”的立体纵深防御体系。

第四节  优化数据要素配置体系

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构建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数据市场交易规则,提升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水平,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打造数据要素流通顺畅的市场环境。

培育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地方性数据条例,建立健全数据生成采集、整合汇聚、确权定价、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基础性规则和标准规范。构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开展数据应用试点示范。积极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争取国家支持建设省数据交易平台和设立数字资产交易所。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交易平台,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探索跨区域和跨境数据合作。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建立数据交易市场监管制度,开展监管执法,打击数据垄断、数据欺诈和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

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开展全省公共数据普查,持续开展全省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增强数字政府建设核心资源供给能力。加快建设省级政务大数据中心,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丰富金融、卫生健康、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等主题数据库,TrustWallet钱包安卓下载引导社会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制定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TrustWallet钱包官网版下载推出新一轮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负面清单及分级分类开放模式,有序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到2025年,向社会开放不少于300个数据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政府及部门首席数据官(CDO)制度。

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分阶段、分领域推进数据要素标准化试点。建立工业基础大数据库,加强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多元异构数据的融合和汇聚。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机制,加强对公共数据和个人数据的保护。运用可信身份认证、数据签名、接口鉴权等数据保护措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动数据安全产品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第六章  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强化支撑功能、联通功能、撬动功能,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打造规则衔接示范地、高端要素集聚地、科技产业创新策源地、内外循环链接地、安全发展支撑地。

第一节  积极拓展投资空间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持续优化投资结构,不断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发挥投资对扩大需求、形成供给的关键作用。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聚焦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补短板,加快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建设。围绕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启动建设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优化拓展连接内地省份的综合交通通道。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工程,推动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珠江三角洲、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等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实施江河海堤等防洪提升工程。加强市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城乡防洪排涝、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短板,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实施新一轮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围绕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谋划储备实施一批支撑重大战略、引领转型升级的重大产业项目,提升供给对需求的适配性。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范围,强化政府投资补短板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出台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加强政府投资统筹管理,编制实施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推动财政预算与投资计划有效衔接,形成政府投资合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深化企业投资体制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共享数据、并联审批、一网通办。统一省市县审批事项三级清单,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协同高效。完善“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素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融资。

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细化配套政策措施,破解人才引进、政策配套等体制机制障碍,解决民间投资用地、用能、报建审批等实际困难。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加大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依托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发布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畅通民间资本投资项目渠道,促进民间投资实现持续平稳增长。积极支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盘活存量资产投资增量,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的渠道。

第二节  大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新趋势,着力挖掘重点领域消费潜力,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加快破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有效需求引领带动高质量供给。

促进传统消费提档升级。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务消费升级,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擦亮“食在广东、游在广东”品牌,做大节庆消费市场,激发传统消费潜力。着力优化汽车限购政策,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支持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发展汽车后服务市场,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大力开展家电、家具等耐用消费品促销活动,扩大产品和人群覆盖面。加快文化、旅游、体育、养老、托幼、家政、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养生等高品质服务供给,激发服务消费潜力。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支持开展汽车、电子数码、智能农机等工业产品下乡活动,鼓励和支持大型商贸流通、电商、医疗健康企业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大力提升日常消费品质,加强商品品牌、品质和质量建设以及监管,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品牌。

大力培育新型消费。以供给提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充分发挥广东信息产业发展优势,积极壮大信息消费,拓展5G终端、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智能网联汽车等信息产品和在线教育、医疗、交通、文化娱乐等信息服务消费。推进文化旅游和健康、会展等产业融合互通,打造高质量旅游新业态。引导消费新模式加快成长,支持平台型、分享型经济做大做强。加强制度供给,积极培育定制消费、体验消费、共享消费、“智能+”消费、直播带货等消费新模式。加快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探索发展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促进服务消费新模式、新场景普及应用。以绿色产品供给及相关技术创新等为重点推进绿色消费。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广州、深圳等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城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形成具有国际水准和全球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市群,推动国际品牌集聚。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资源整合有优势的区域消费中心,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步行街和新型消费商圈。支持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推动国内外知名品牌率先在广东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

全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和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联通内外的优势,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标准,强化日用消费品、生活服务产品等领域关键标准制修订,促进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提高消费品质量标准,引导消费品高端化特色化发展。完善节假日制度,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第三节  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充分利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强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深化省际交流合作,加强广货优质品牌建设,积极拓展国内销售渠道,在国内统一大市场中拓展广东经济纵深。

强化与国家重点区域战略对接。围绕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双区”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海南自由贸易港、黄河流域、成渝地区等战略对接、协同联动,推动与雄安新区深度交流合作。发挥广东制造优势,增强与兄弟省区在科技、产业、人才、教育、环保等领域合作,支持企业优先布局国内,有序开展产业共建。推动“广东制造”深耕国内市场,提升“广货”国内市场占有率。创造公平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引导更多国内先进企业、创新机构、资金资本、高层次人才来粤发展。

深化省际交流合作。积极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龙头,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带动中南、西南地区发展,辐射东南亚、南亚的重要经济支撑带,促进泛珠三角区域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加快泛珠三角区域内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能源、水利、信息等建设,探索跨省联运新模式,对接中欧班列枢纽站点,推动形成内外高效联通的基础设施网络,发挥支点支撑作用。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滇川高铁经济带等建设,积极支持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和集群式发展。全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内生态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休闲旅游等领域合作。进一步完善援藏援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智力支援、产业支援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文化教育支援,深化援受两地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深化与黑龙江对口合作,扎实推进产业合作、合作园区建设和人才交流,携手黑龙江深化与俄罗斯的经贸合作。

专栏5  广东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

1. 数字贸易工程。推动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建设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国家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以广州、深圳为主引擎实施一批数字贸易先行先试举措。

2. 贸易新业态工程。完善“两平台、六体系”,用好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政策。争取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范围,鼓励银行提供便利化收结汇服务。建立离岸贸易企业白名单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自由贸易账户开展业务。支持海运中转集拼业务发展,推进广州南沙转口贸易产业园、全球优品中心、深圳前海海运中转分拨集拼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3. “粤贸全球”品牌工程。实施“双百双万”计划,每年面向海外举办“粤贸全球”线上线下展会100场以上,面向国内举办“粤贸全国”广货全国行经贸活动100场以上,五年带动超万家次企业参展,促进形成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格局。

4. 展会提升工程。对标国际最好最优最先进,系统谋划创新政策,配合商务部全面提升广交会能级,高质量建设完成广交会四期展馆,探索同步举办高层次论坛,集中优势资源推动海丝博览会、加博会等向国际高端展会升级,增强会展经济的“虹吸效应”。

5. 重大贸易平台工程。高水平推进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汕头等市围绕能源资源、中高端消费品、工业中间品、农副产品等,因地制宜布局建设一批服务全国的进口贸易平台,打造联接国外、辐射全国的进口贸易枢纽。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提质发展,推动省内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优化布局和政策创新,到2025年,力争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额均超10000亿元。

6. 产业链招商工程。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开展全产业链招商,编制产业招商地图,成立产业链招商联盟,建立产业数据库和目标企业清单。加大招商政策和招商机制支撑力度,完善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制度,搭建省市联动招商网络,建立招商引资督办机制。

7. 贸易龙头企业工程。大力招引培育高能级贸易主体,支持跨国公司在广东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发展壮大一批本土跨国企业和国际供应链服务商,培育一批掌握世界一流制造能力的加工贸易龙头企业,提升全球资源整合配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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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工程。加快推进广州、深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布局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步行街和新型消费商圈,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品牌经济,推动建设一批口岸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扩大国际教育、国际医疗服务供给,引导境外高端消费回流。

9. 通关便利化改革工程。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推动广州、深圳跨境便利化指标走在全国前列。优化通关管理方式,持续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和应用范围,进一步推动进出口环节提效降费,继续压缩口岸通关时间。启动“智慧港口”“自动智能化码头”建设。

10. 贸易金融创新工程。落实我省金融业支持外贸发展政策文件,加大“贸融易”“加易贷”实施范围和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探索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提升企业信贷普惠性。

 

交通图2

 

第三节  构建高质量绿色低碳能源保障体系

坚持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统揽,深入推进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制革命和对外合作,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省管海域风电项目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超800万千瓦,打造粤东千万千瓦级基地,加快8兆瓦及以上大容量机组规模化应用,促进海上风电实现平价上网;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支持集中式光伏与农业、渔业的综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铀资源保障水平,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合理发展气电,合理接收省外清洁能源,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和灵活性改造,推进基于低碳能源的智能化、分布式能源体系建设。到2025年,省内电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左右,西电东送最大送电能力(送端)达到4500万千瓦。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下降到31%,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以及核能占比分别达到14%、22%和7%。

完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强电网建设,持续优化主网结构,稳步推进全省目标网架建设,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网为支撑、珠三角内部东西区之间柔性直流互联的主网架格局,尽快建成粤西第二输电通道,解决粤西窝电问题。全面加强城乡配电网络建设,提高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网架灵活性,建成“结构清晰、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坚强局部电网保障体系。积极推进闽粤联网建设,健全西电东送长效机制,提升省间电网互联互通水平。新建10个新一代智能变电站示范工程。按照“全省一张网”理念,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完成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工程”;提高天然气供应及储备能力,建设广东大鹏LNG[16]接收站扩建工程、珠海金湾LNG接收站扩建工程、潮州华瀛LNG接收站,以及惠州、揭阳、茂名等地LNG接收站项目和广州、阳江、潮州等地天然气调峰储气库。提升原油国家储备和商业储备能力,以及成品油储备能力。推进成品油主干管网完善工程,加快形成连接主要炼化基地、覆盖珠三角地区、连通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辐射周边省份的成品油管道网络,优化调整成品油库布局。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深入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用能领域能效提升。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用能方式变革。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实施需求侧响应,引导用户自主参与调峰、错峰,提高能源系统经济性和运行效率。因地制宜、稳步有序推进电能替代,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充电站约4500座、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鼓励发展LNG单一燃料动力船,完成约1500艘适改的内河船舶LNG清洁动力改造,配套建设船舶LNG加注站,减少船舶污染排放。拓展氢源渠道,推进丙烷脱氢、谷电及清洁能源制氢,扩大氢能利用规模。

加快能源科技革命。围绕能源科技短板弱项,提升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能源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推广应用一批相对成熟的技术装备,超前部署一批战略性前沿技术,以技术创新驱动能源革命。建设中国南方核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深圳总部和阳江、惠州两个重要核科研设施集群区的空间格局。加强新兴技术先行引导和市场培育,探索开展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柔直送出、漂浮式海上风电、海洋波浪能、氢能、储能等创新示范。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提升新能源产业集群整体发展水平,打造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

推进能源现代化治理。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能源法治建设,强化能源行业和市场监管,提高能源治理效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中长期+现货”的电力市场建设,构建公开透明、平等开放、充分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西电东送市场化进程,“十四五”期间存量资源逐年按一定比例进入市场,增量资源直接进入市场。深化油气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推动形成上游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和供应保障能力,设立广东天然气交易中心。积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健全能源标准、统计和计量体系。优化能源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电力水平。

 

 

第四节 建立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

坚持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推进广东水网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管,构建节约高效、保障有力、人水和谐、风险可控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的跨越。

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大力推进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和鉴江等大江大河治理,争取干流堤防全面达标;加快潖江蓄滞洪区、江河主要支流及独流入海河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实施堤防巩固提升工程,完善、提升大湾区水安全标准体系,全面提高防洪潮能力,力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建立健全水库常态化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建设生态海堤,提升沿海地区抵御台风、风暴潮灾害能力。加强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强化流域防洪抗旱监测预警预报及调度,科学规划和建设临时蓄滞洪区,提升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

优化配置水资源。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广东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构建以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为区域主要水源的水资源配置骨干网络,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谋划深汕特别合作区供水、粤东地区水资源配置、珠中江供水一体化等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论证,适时开工建设。新建一批大中型水库,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水库,增加调蓄能力。完善城镇应急备用水源规划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大力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节水激励机制。

提高水利治理能力。推进广东智慧水利工程、水文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推动全省大江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和管控智能化,完善水文站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法治体制机制,强化江河湖库、水资源、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力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完善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流域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统筹能力建设、水资源费分配使用、水库汛限水位动态管理等十项制度。

 

 

 

第四节  实施更高水平金融开放

积极开展金融开放先行先试,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加强粤港澳三地金融规则和标准对接,强化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提升金融开放水平和能力。

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支持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支持打造服务澳门经济多元化的金融平台。携手港澳共建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金融深度合作平台,加强香港联合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合作,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基金)产品互认。扩大金融双向开放,深入推进“深港通”“债券通”“理财通”,积极探索“保险通”,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深融合的跨境金融联通体系。在CEPA框架下更大力度引入港澳金融机构来粤展业,支持港澳保险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保险服务中心。完善粤港澳金融交流体系和合作平台,成立粤港澳金融科技联盟,更好地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作用。完善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推进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按照国家部署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创新试点,完善跨境人民币业务配套政策体系和产品服务体系。鼓励境内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跨境融资,扩大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试点范围,打造国际化人民币资产配置中心。探索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稳妥开展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业务,稳步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和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省内依法发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强化国际金融交流合作。引进和发展“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等新型金融智库,打造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的载体。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开发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跨境双向投融资服务。加强与伦敦、纽约、东京、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的交流,打造国际化、专业化的金融人才队伍,全方位深化金融市场、机构、科技等领域的合作。

第十一章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发展精细农业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岭南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进富民兴村产业发展。

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巩固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推进省级粮食产业园区建设,保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严格落实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养殖业布局合理化、生产规模化和养殖绿色化,推动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建设全产业链示范畜禽企业。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高深海养殖设施和装备水平,打造深海网箱养殖优势产业带,建设海洋牧场。完善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布局,扩大木本油料和果品生产规模。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健全使用农产品及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追溯管理。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研究制定新时期广东农业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能级提升行动,推进丝苗米、生猪、家禽等十大类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发展“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打造优势农业产业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果菜茶、花卉、南药、蚕桑等特色产业。推动传统种养业转型升级。实施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振兴乡村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提升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争创一批“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促进农业和旅游、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民宿旅游、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

培育乡村产业振兴主体。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一批“一村一品”农村电商带头人。培优培强农业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参与“三区三园”[17]建设。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400家以上,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80%以上。推进实施广东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计划,建成县镇村各类联农基层合作组织1万个以上,打造供销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体系,搭建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推动省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产品研发、中试放大和成果转化等服务能力。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鼓励科技人才入乡,探索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推进种质资源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参与种业科研创新,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打造“种业硅谷”。大力发展智慧农业。

第二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以建设精美农村为主攻方向,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显著提升乡村生活品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并实施村庄规划,以点带面、梯次创建、连线成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域实施“五美”专项行动[18]、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水治理,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实施镇村同建、同治、同美,鼓励绿色农房建设,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系统实施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到2025年,基本实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80%以上、珠三角地区100%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提升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便捷化水平,开展乡村生活圈示范创建。大力推进农村供水改革,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建立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的农村供水体系。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全面提升管护质量和水平。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高县域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县镇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强化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农村防灾减灾体系。

积极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突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快乡村振兴立法。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继续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南粤党员先锋工程,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专栏11  “十四五”时期广东省农业农村重点工程

一、农产品保供行动

1. “米袋子”培育工程。深入实施“南粤粮安工程”。建好粮食生产功能区1360万亩,建设一批绿色高质高效丝苗米示范基地,打造丝苗米优势产业带。建设50个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县、500个水稻烘干中心。

2. “菜篮子”培育工程。建设高标准生态智慧“菜篮子”基地100个。新建、改扩建规模化标准养殖场250个,打造30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全产业链大型示范畜禽企业。建设1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改造升级大型渔港15个,建设海洋牧场14个、渔港经济区17个。

3. “果盘子”提升工程。建设水果高标准生态智慧种植基地200个。建设热带优质水果、出口特色水果、落叶水果三大产业发展带。打造广东荔枝、龙眼、香蕉、菠萝、柑橘(柑桔橙)、柚六大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打造特色优势水果生产重点县30个,建设100个荔枝高标准示范园。

4. 战略资源农产品保障工程。建设60万亩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在东南亚等地区建设一批海外生产、加工基地,新增产能约25万吨;建设海外剑麻种植、加工示范基地;创建徐闻、雷州、遂溪等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探索发展海外糖业种植、加工。

5. 农业科技支撑工程。实施“粤强种芯”工程,组建广东种业集团公司,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新建特色蔬菜、岭南优稀水果、特种经济作物等10个国家和省级资源库(圃),支持建设16个家畜保种场、32个家禽保种场、69家水产良种场,支持荔枝、香蕉、白羽肉鸡、瘦肉型猪、水产等育种创新,建设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基地。建设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岭南现代农业实验室和10个现代农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河源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全面落实红火蚁阻截防控、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等措施。

二、乡村产业提升行动

1. 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工程。推进整县建设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新建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个,培育30个广东省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扶持3000个村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建设300个农业产业强镇和农业专业镇(农场),建成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2. 数字农业工程。实施广东数字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打造10个数字农业示范县和30个数字农业试点县,建设4个农产品跨境电商试验区和4个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支撑工程,打造10个“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1000个益农信息示范社和40个县级运营示范中心。建设农业人工智能装备研究中心,打造10个粤港澳大湾区无人农场。建设5G智慧农业试验区、科创园。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

4.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部基地、农民合作社服务网络和站点,打造100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实施失业青年“启航”计划和离土农民就业专项计划。

三、乡村建设行动

1. 农房管控工程。推进珠三角地区8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6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实行“一户一宅”。

2. 乡村风貌带建设工程。推进各县和条件成熟的垦区建设乡村风貌示范带。开展村庄“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每年绿化美化乡村1000个。珠三角地区完成旧村庄改造30万亩。

3. 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1.6万公里村道硬化建设。完善农村集中供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和田间地头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乡村物流设施示范村1000个。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厕所粪污全面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4. 强镇兴村工程。重点帮扶200个镇、2000个行政村,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村。

第三节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全面激发农村发展内在活力。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出资、入股、转让、抵押等制度,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积极推进“点状供地”,统筹推进水田垦造,大力推进拆旧复垦。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健全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形式,深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发展一批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强村。健全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有序推动集体经济股份内部流转,深化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制度。

健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等支农发展政策,加强职业农民培训,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工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强化农村社会化服务。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健全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鼓励就近就业、就地就业。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推动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建立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机制,实施“强镇兴村”工程,推动帮扶重点由现有的驻村向驻镇扶村转变,形成“强镇联村带户”机制。

第十二章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第一节  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

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深入实施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着力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沿海经济带加快发展、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均衡通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高质量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

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突出创新驱动、示范带动,集聚整合高端要素资源,加快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成为高端功能集聚的核心发展区域。建设公共服务优质、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强化广州、深圳“双核”驱动作用,全面提升国际化、现代化水平,增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大力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持续增强佛山、东莞两个城市发展能级,推动佛山全力打造高品质现代化国际化大城市,推动东莞全力打造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先进制造之都、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品质现代化都市。稳步推进珠三角地区产业、交通、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深度一体化。推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促进要素资源在珠江口东西两岸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珠江口东岸深化创新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动能转换升级;提升珠江口西岸要素聚集能力,在珠海、中山、江门等地规划建设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做强先进装备制造业等主导产业,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推动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加快发展。突出陆海统筹、港产联动,引导人口和产业向沿海地区科学布局并协同集聚,着力拓展经济发展腹地,推动东西两翼地区加快形成新的增长极,与珠三角沿海地区串珠成链,共同打造世界级沿海经济带。加快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加快构建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引领粤东地区整体跃升;支持湛江深度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在深化陆海双向开放中推进高质量发展,增强对粤西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大力支持汕头、湛江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重大区域发展平台和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东西两翼区域性创新中心、教育中心、医疗中心、商贸服务中心,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打造汕头、湛江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推动形成沿海高快速铁路“双通道”,强化东西两翼地区空港、海港、陆路枢纽功能集成,谋划建设一批通往沿海港口的货运铁路和物流枢纽,打通粤东通往华东、华中、大西南和粤西连接西部陆海新通道,拓展东西两翼地区经济发展腹地。推动重大产业向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布局发展,持续升级壮大绿色石化、新能源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千亿元级产业集群,打造世界级沿海产业带。

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面上保护、点上开发”原则,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提高生态安全保障和绿色发展能力。合理规划生态功能区城镇布局和形态,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提升北部生态发展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人口集聚能力,引导人口有序向市区、县城、中心镇集聚发展,健全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样本。支持韶关、河源、梅州、清远、云浮等地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平台,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完善生态优先的基础设施布局,在完善干线快速通道基础上,重点推进国省道、县乡公路、农村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快补齐污水处理和管网建设短板,加强生态景区和区域绿道、碧道建设,打造城在景中、处处皆景、时时宜游的生态城市样板。加强南岭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南岭、丹霞山、万绿湖等旅游品牌影响力,积极开发红色文化、南粤古驿道、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精品线路,着力打造粤北生态旅游圈。

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进一步提升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基础设施均衡通达程度,加大对老区苏区财力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着力补齐民生领域短板,逐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老区苏区加强红色传承和绿色发展,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到老区苏区投资兴业,支持梅州、汕尾等积极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动连南、连山、乳源等民族地区加快绿色发展,促进我省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交往交流交融,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和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支持韶关、茂名、云浮等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地区创新转型发展,加快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因地制宜培育发展若干特色新兴产业集群,完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支持韶关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整体谋划和推进与闽赣湘桂四省(区)相邻的边界县(市)发展。

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协同联动发展。大力提升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均衡通达水平,加快推进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联通东西、纵贯南北、沟通陆海的大通道大枢纽建设,畅通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城际、市域、农村道路微循环。加快补齐能源水利信息物流设施短板,实施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完善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推动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建设优质均衡的民生保障设施体系,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全面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21个地级以上市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水平医院全覆盖,力争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稳步提高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社会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标准,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动珠三角地区通过产业协同化、交通网络化、服务高端化,辐射带动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发展。以广清一体化、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为示范,合理引导珠三角核心区产业重点向环珠三角地区延伸转移,推进环珠三角地区与珠三角地区融合发展。推进广州与湛江、深圳与汕头深度协作,形成“双核+双副中心”动力机制。以产业共建和教育、卫生等民生事业合作为重点,完善区域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实施新一轮对口帮扶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积极促进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救助式帮扶向共建共享转变。强化陆海统筹,着力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通道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一体谋划、协同发展。

第二节  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优化“一群五圈”城镇空间格局,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都市圈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及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形成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的增长动力源。

加快建设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按照网络化、一体化的城镇空间布局要求,推动形成珠三角地区分工有序、功能互补、高效协同的区域城市体系。加快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打造国际一流市场环境,构建内联外通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世界级产业集群和开放合作高端平台,全面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构建现代化都市圈体系。培育壮大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强化都市圈内市政基础设施协调布局,推进都市圈内城市间产业分工协作,强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增强广州、深圳中心城市能级,积极发挥核心引擎功能,辐射带动广州、深圳都市圈内城市加快发展。强化珠海作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定位,加快推动珠中江协同发展,联动阳江协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带动粤西地区发展重要增长极。强化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功能定位,以汕头为中心大力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联动梅州都市区协同发展,积极参与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建设,打造链接粤闽浙沿海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枢纽;以湛江为中心推动湛茂一体化发展,全方位参与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打造国家重大战略联动融合发展示范区。

 

图4  广东省城镇化空间格局示意图

 

推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形成功能互补、分工有序的多中心、网络化城镇体系。支持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支持佛山、东莞两个特大城市提高发展能级,增强区域性服务中心功能。支持珠海、汕头、湛江、韶关等其他城市增强在本地区的社会管理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和交通运输枢纽功能,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具有竞争力的重要节点城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小城镇建设。加快县城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不断增强发展县域经济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落户的支撑作用,提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基础载体功能。聚焦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打造一批特色化、品质化、高质量发展的县城。充分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纽带作用,强化综合服务和特色产业功能。在特色产业、科技创新、历史文化等方面培育一批各具优势的魅力县城和小城镇,促进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

 

 

第三节  支持推动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  “四个出新出彩”

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双核联动、比翼双飞”作用,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推动“双城”做优做强,共同打造全省发展核心引擎。

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等五大战略定位,支持深圳加快实现“五个率先”[19]。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加强与港澳创新资源协同配合,以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为重点,推动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支持深圳在未来通信高端器件等领域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智能经济、健康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支持深港口岸经济带建设,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支持深圳发展更具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完善教育、文化、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服务供给和保障机制,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支持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强化广州省会城市功能,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发展能级,打造全球营商环境新标杆。支持广州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引擎作用,加快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和南沙科学城规划建设。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新型显示技术创新中心。全力打造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支持南沙新区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大力发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超高清视频、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水平现代产业集群,推进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物流、跨境电商、交易会展、绿色金融等服务业发展水平。增强广州教育医疗中心功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城市范例,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建设美丽宜居广州。

推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发展。以改革联动为牵引,推动广州、深圳两市在“双城联动、比翼双飞”中形成更多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推动广州、深圳两市完善战略合作机制,加强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对接,聚焦营商环境、科技创新、现代产业、基础设施、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不断深化合作。支持广州、深圳两市携手共建要素市场化配置高地,加快共建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联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世界级产业集群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辐射带动周边城市一体化发展。

第四节  提高城市发展品质

优化城市化战略,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提升各类功能平台产业基础能力、资源集聚水平和就业承载能力,助力城市品质化建设和发展,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构建智能精细的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推进城市智慧设施全覆盖,推动下一代互联网在城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与创新。支持广州、深圳、佛山等市开展国家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试点,推进自主可控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加强韧性城市建设,着力补齐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短板,提升社区防灾自救能力。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城市燃气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稳定、经济用气的目标。在城市有条件的居民小区推进建设将自来水加工后直接饮用的分质供水系统。提升体现文化特质的城市空间和建筑风貌,通过多种手法保留城市历史记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到2025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000个以上,惠及居民140万户以上。集约高效发展城镇空间,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打造舒适生活空间,建设绿色宜居城市。规范有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

推进新区提质增效。高质量高标准推动新区规划建设,着力推动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新区提质增效,集中资源完善核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推动新区与老城区功能的融合对接。完善新区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赋予新区更大发展自主权,支持新区率先复制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经验。支持新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各类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和优化整合,稳步有序推进开发区设立、扩区、调整和升级,推进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完善开发区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加强各类开发区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引导县级园区向专业园转型。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请设立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主体,对相邻区域小而散的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支持有基础的市县开发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推动村镇工业园加快整合升级,纳入省、市级开发区统一管理。

 

 

第五节  完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建立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完善市民化推进机制。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调整完善广州、深圳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探索居住证互认制度,在除广州、深圳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完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不断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和便捷度。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促进人才、土地、资金、信息等各种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实现城乡要素良性循环。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兴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强乡村信用环境建设,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全面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以县域为整体,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和共建共享,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造一批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强化区域发展统筹协调。探索完善行政区划布局,打破城市间市场一体化障碍,完善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的机制。建立区域均衡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深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合理确定省市县各级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和地区保障标准,有效增强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能力。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生态地区与同类非生态地区均衡发展。统筹考虑功能区战略定位和县域主体功能,实施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环保、用地、用林、用海、人才等区域政策,因地制宜培育和激发区域发展动能。

第十三章  积极拓展蓝色发展空间全面建设海洋强省

围绕建设海洋强省目标,着力优化海洋经济布局,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推进海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拓展蓝色发展空间,打造海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

第一节  大力实施海洋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海洋强省建设的体制机制,统筹陆海空间、要素、通道、生态建设等,协同推进海洋开发与保护,高水平管海护海,提升海洋综合治理能力。

提升海洋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实施陆海一体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分类分段精细化管控海岸线,建立健全海域海岛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体系,规范海域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全面建立实施“湾长制”,落实海湾环境整治责任。探索建立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制度,稳步推进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适时修订海域使用、海岛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建立海洋常态化稳定投入机制,完善海洋经济统计、核算、监测评估等制度,建设海洋大数据平台。加强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洋综合管理装备水平。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建立完善陆海统筹的海洋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开展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海域污染物减排,有效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提升港口码头的船舶污染物收集、清运能力,加强海岸(滩)垃圾管控,改善近岸海域水体质量。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持续开展海岸线整治修复、魅力沙滩打造、海堤生态化、滨海湿地恢复以及美丽海湾建设等“五大工程”。养护海洋生物资源,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逐步形成类型全面、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构建以海岸带、海岛链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为支撑的海洋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

增强维护海洋权益和保障海上安全能力。聚焦我国参与国际能源合作、物流转运、渔业生物资源利用等领域,打造服务南海、支撑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建设海域动态监测及海洋防灾减灾基地,着力提升海洋观测监测、预报应急及海上船舶安全保障、海洋基础信息等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建立沿海地区和海上突发环境事件动态评估和常态化防控机制,统筹应对陆源、海上各类突发环境问题。加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风险管控。划定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以生态海堤等生态工程为重点,提升海岸带地区综合减灾能力,加强沿海风暴潮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突发事件预警能效。提升珠江口粤港澳三地协同处理海洋环境风险和灾害应对能力。

第二节  加快构建海洋开发新格局

坚持陆海统筹、综合开发,优化海洋空间功能布局,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积极拓展蓝色经济发展空间。

统筹岸线近海深远海开发利用。优化“六湾区一半岛”[20]海洋空间功能布局,推动集中集约用海,促进海岛分类保护利用,引导海洋产业集聚发展。聚焦近海向陆区域,合理开展能源开发和资源利用,重点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滨海旅游、海洋油气、海洋交通运输等产业,加大海洋矿产和珠江口盆地油气资源勘探和开采力度。大力拓展深远海空间,加大深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和深海矿产资源勘查,建设深海矿产资源基地及南海开发保障基地。

建设区域性海洋经济动力引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谋划建设一批海洋合作重大平台及海洋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世界级海洋创新平台和增长极,积极抢占全球涉海创新增长制高点。加快推进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广州打造成为世界海洋创新发展之都,深入推进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珠海、汕头、湛江等创建现代海洋城市,提升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海洋经济发展能力。主动对接港澳地区、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北部湾地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加快构建粤港澳、粤闽和粤桂琼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

第三节  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

坚持高端引领、绿色发展,推动涉海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加快建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

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海洋高等教育统筹布局,支持高校增设涉海专业学科,建设一流的海洋学科群。大力发展海洋职业教育,壮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争取海洋领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海洋科技人才高地。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为龙头,推动海洋科学实验室、产业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深圳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和南方海洋科学城,广州建设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海洋科技创新中心,珠海建设深海高端智造科技园。支持建设综合性海洋科考船、海洋综合试验场等海上平台。深化天然气水合物、深远海科学、海洋生态等基础科学研究,推进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工装备、海洋生物、海洋公共服务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建设海岸带生态环境感知物联网。支持建立专业化涉海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技术孵化平台,推进建设海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着力推进近海深水区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深远海浮式海上风电场建设,加快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加快形成产值超千亿元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提升海洋油气勘探开采能力,建设大型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基地,加快建设国家海上油气战略接续区,加强南海北部海上石油基地开发,建设湛江雷州乌石17-2油田群开发项目,加大珠江口盆地番禺—流花、白云、荔湾凹陷海上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天然气水合物商业化开采进程,支持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生物质能、海水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快资源普查和实验性基地建设。实施海洋渔业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现代渔港经济区,优化海水养殖结构和布局,高标准建设智能渔场、海洋牧场、深水网箱养殖基地;扶持远洋渔业发展,支持建设海外渔业基地,提高海产品加工能力,积极打造“粤海粮仓”。

推动海洋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快石化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传统石化产业向新型绿色石化产业升级转变。推进广州龙穴、珠海高栏港、深圳蛇口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世界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和配套服务基地,提升海洋工程装备总包设计、总装建造能力。壮大海洋船舶制造业,重点发展船舶设计、绿色智能船舶和高附加值船用装备,支持大型LNG船、大型邮轮、海洋工程辅助用船等高技术船舶与特种船舶生产制造。积极发展海洋信息服务、海洋工程咨询服务、涉海金融、涉海商务等,高标准建设航运交易市场和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高水平办好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中国(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广东国际海洋装备博览会。探索提升海洋旅游产品质量和创新海洋旅游业态,加快“海洋—海岛—海岸”旅游立体开发,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吸引力的特色海洋旅游目的地。

培育壮大新兴和前沿海洋产业。大力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展海洋生物基因、功能性食品、活性物质、疫苗和基于生物基因工程的创新药物等技术攻关,推广具有民族特色的海洋中药产品。加快建设广州、湛江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深圳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大力推动海洋生物重大新品种的培育、扩繁与产业化。开展海水淡化规模化试点示范,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提高海水综合利用水平。围绕“智慧海洋”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支持大型电子信息产业向海洋领域拓展,重点发展船载智能终端、船用导航雷达、海洋自动监测系统等高端海洋电子设备及系统,提升船用电子设备和海洋工程装备电子设备的研发制造水平。围绕海洋工程建设、海洋资源开发、深远海勘探等,在广州、深圳规划建设深海研究基地,加快发展海洋生态环保、海洋新材料制造等涉海新产业新业态。

专栏15  “十四五”时期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工程

1. 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包括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要水源地入河入库支流治理工程、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重污染海湾综合整治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

2. 生态建设与修复重点工程。包括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森林城市群、万里碧道建设工程、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南岭国家公园、珠江口海洋国家公园、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工程、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崩岗治理工程、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工程、全省天然放射性环境监测治理工程等。

3. 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电子废物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全省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5座,新增处理能力3.5万吨/日。

4. 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程。包括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近零排放示范工程、森林碳汇工程,城市气候灾害防治试点工程。

5. 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包括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网络建设工程、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核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平台、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与攻关示范工程、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

专栏17  “十四五”时期广东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

一、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

1. 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到2025年,建成100个省级幼儿园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力争超过50%的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十四五”期间,新建改建扩建2500所幼儿园。

2. 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到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实现“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全覆盖。

3. 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到202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培育100个省级特色示范高中和100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

二、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行动计划

1. 加快职业教育扩容与省职业教育城建设。到2025年,全省中职学校数量整合到350所左右,高职院校发展到90所左右,建设若干所职业技术大学。高标准建设广东省职业教育城,在校生总规模达到12万人左右。

2. 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推进高职“双高”建设,打造14所国家级“双高”院校,建设一批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一批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8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40所高水平技工院校,建成300个左右“双精准”示范专业和300个省级重点特色专业。

3.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100个左右骨干企业与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共同组建的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联盟。建设一批区域综合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三、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1. “双一流”建设。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主干基础学科、优势特色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学科的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建设。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网络安全、癌症攻关等关键领域,建设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和协同创新平台。争取新增1-2所高校纳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建设一批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2. “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对接国家“双一流”,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到2025年,力争10所以上高校稳居全国百强。持续改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校办学条件,支持阳江、揭阳、汕尾等地级市本科高校校区建设,实现本科高校21个地市全覆盖,新增2-3所高校达到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要求。加强特色发展,新增1-2所高校达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要求。到2025年,争取新增20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3-5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新建100个左右省级现代产业学院、50个左右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建设10个左右未来技术学(研究)院。

3. 一流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建设4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600个左右省级一流本科专业、300个左右省级特色(重点)专业,200个左右专业通过国内或国际权威组织专业认证,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及国际竞争力。建设500门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000门左右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4. 重点医学院建设。建设优质医学院跨学科专业跨领域的重大医学创新中心。加强优质医学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加强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5. 重点师范院校建设。加强师范院校办学条件建设。推进11个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建设30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进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学院建设。

四、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建设50个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300门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80个校企共建的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100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80所老年大学示范校、150个社区教育创新区,遴选100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100名终身学习之星。

五、教育信息化创新工程

到2022年,建成500个信息化中心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培育300个省级信息化融合创新标杆项目。建设25所开展与教学同步直播录播的省级优质示范学校。

六、民办学校规范达标和品牌提升计划

设立民办学校品牌建设专项工程。遴选建设总量占比不低于10%的民办品牌幼儿园、学校和一批品牌学科、专业、课程。

七、教育结对帮扶计划

深化地级以上市结对帮扶、省内高校结对帮扶、高校德育实践基地建设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等帮扶方式。推动全省所有高校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县(区)结对帮扶;推动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教育研究机构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结对帮扶;推动珠三角地区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育开展“组团式”帮扶,扩大珠三角地区优质中小学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结对帮扶规模;强化地级市区域内校际结对帮扶,促进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八、技工院校建设发展“强基培优计划”

1. 建设高水平技师学院。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分批次扶持创建2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

2. 建设高水平技工学校。分批次扶持创建30所高水平技工学校(含高级技工学校)。

3.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技工院校标准化建设。扶持省属技工院校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技工院校开展校区新、改扩建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场所等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

4. 推进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推动首批符合设置标准的3所技师学院尽快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推动其他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5. 技工院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重点打造与二十大战略性产业集群相适应的专业集群,建成200个品牌专业。

 

第十七章  实施健康广东战略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走在全国前列。

第一节  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系统重塑公共卫生体系,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构建以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职能清晰、机制顺畅、上下协同、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强化现场调查处置能力。构建以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卫生协管员队伍为补充,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持续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和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鼓励地方通过整合各类专病防治机构探索医防融合新模式。

专栏18  “十四五”时期健康广东重点工程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工程

省级:建设广东省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新发突发传染病检测和技术研发平台项目,推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检测、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等能力建设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市级:建设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防护水平实验室。加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和韶关等重要口岸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陆路门户的疾控中心建设。

县级:加快推进101家县(市、区)级疾控中心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推动21个尚未设立疾控中心的市辖区完善机构设置。建立省、市、县(区)疾控中心三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加强和完善装备配置。

二、建强公共卫生体系工程

1. 精神卫生体系建强工程

省级:推动异地新建省精神卫生中心(省精神专科医院)。将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建设成为全国第一方队的高水平精神专科医院。

市级:按照三级精神专科医院配置标准改建扩建市级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县级:全省14个常住人口超过30万以上且无公立医疗机构精神科床位的县(市),各建设1家具有100张床位的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2. 卫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办案办公条件,编配145台现场快速检测车和5000套执法设备,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分区域规划建设8家省级卫生监督员实训基地。建立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实施封闭公共场所、职业尘毒危害、医疗机构放射、学校采光照明、生活饮用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等10类在线监控工程。推进省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全省医疗卫生行业智慧化监管。

3. 妇幼健康保护工程

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达到国家消除项目各项指标要求。继续实施广东省城乡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为粤东粤西粤北90个县(市、区)35-64岁妇女提供免费“两癌”筛查,进一步提高筛查率。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开展婚前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做好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市、县均建设1所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0.85名,床位增至2.2张。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儿科床位力争达到医院总床位的10%。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或儿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在全省建设10-15家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基地。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5岁儿童乳牙龋齿患病率控制在70%以下。逐步实施儿童六龄齿免费窝沟封闭项目。

三、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依托广东省疾控中心、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继续打造高水平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卫生应急队(广东)、国际应急医疗队(广东)、国家核辐射卫生应急队(广东)。依托高水平医院、应急医院和专业机构,建设国家级/省级综合救援基地,打造海陆空多维度立体化救援体系。建立区域紧急医学救援综合基地或海(水)上紧急医学救援综合基地,布局建设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依托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建设广东省突发职业与环境疾病(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学应急救援中心。

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

1. 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省级:建设广东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广东省传染病医院),依托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3所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市级:建设25家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可转换传染病区,构建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

县级:推进57个县的77家公立医院规范化可转换传染病区建设。

2. 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在省生物安全工作相关部门和21个地级市培养、储备一批生物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建立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全省生物安全信息平台和技术中心。推进生物安全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和生物安全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在生物安全8个领域每年推动立项1项生物安全重大项目或关键技术研究。

五、医疗卫生建高地工程

打造2个国家医学中心和1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创3个国家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快推进5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建设5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一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若干个多学科协作诊治中心。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6张。省市共建广州呼吸医学中心、广州肾脏病医学中心、广州肿瘤医学中心、广州心血管医学中心和广州精准医学中心。打造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肾病等30个专科类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建设20个满足前沿医学技术发展的健康产业园区。依托广东省皮肤病医院,建设高水平省级皮肤性病防治中心。依托广州血液中心设置区域血液安全中心,建设省级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应急储备库。建设省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和省远程处方审核中心。推进实施“AI”药师工程,提升药事管理信息化水平。

六、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县”工程

在全省122个县(市、区)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中遴选100所县级医院,重点建设县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救治中心,引进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到2022年,建设医院达到县(市、区)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力争县域内住院率达90%。

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增效工程

对全省70个有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任务的县,建设较好且排名靠前的进行奖励,推动升级建设信息系统。省对社区医院建设实施以奖代补。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知识储备和培训演练。推进1000项卫生健康适宜技术下基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轮训计划,加强医养结合、社区护理、康复病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建设。

八、实施人才能力提升工程

1. 实施“广东名医”人才项目,每年遴选100名广东名医,并按照每位名医带教3-5名基层人才的比例实施“名医带教”工程。

2.实施“首席专家下基层”项目,每年选聘100名左右首席专家到基层全职工作。

3.实施人才结构优化工程,每年选送20名左右卫生健康优秀人才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学历提升教育,每年遴选50名左右基层优秀青年骨干到省内外医药院校学习。

4.实施杰出医学人才国际培养项目,每年遴选20名左右临床、医学研究、公共卫生、中医药等专业人才到国(境)外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九、中医药创新发展工程

1.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中医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高水平中医医院、中医特色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基地,推动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东分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广东省中医临床研究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医(骨伤)科创中心建设。建立广东省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及省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

2. 实施中医人才培育项目

开发建立岭南中医古典文献数据库服务平台,数字赋能中医经典传承人培养。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遴选100位名医名家,对口带教200名基层人员推动名医资源辐射基层。实施基层中医馆能力再提升工程。建成19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培育新增80名省名中医和培育20名中医药领军人才(临床方向),建成100名中医药领军人才专家传承工作室、33个高层次人才基地和基层人才基地、40个临床医学领域中医重点学科及10个中医(中西医结合)传染病学重点学科、20个“六统一”(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耗材目录、药品耗材企业配送等六个统一)县域中医医共体。

3. 弘扬中医药文化项目

建设30个中医药文化基地、20所中医药特色中小学校。编撰岭南中医药文库(第一辑),分别拍摄1部以广东中医药文化为背景的电视剧、文化纪录片、电视节目和向外国介绍广东中医药的专题片。

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健身步道、骑行道、登山步道、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地、户外运动营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场地设施建设。

 

第十八章  强化民生保障加快建设幸福广东

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建立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服务体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第一节  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保居民就业作为经济工作的底线。强化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优化升级援企稳岗政策,扶持稳定市场主体,增加就业岗位。壮大新动能培育新就业增长点,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引导和规范新业态就业发展,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丰富公共就业服务渠道,完善普惠性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增强政府创业指导功能。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大龄失业群体、异地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推进劳动合同智慧化管理,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优化完善劳务派遣管理系统。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推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深入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创建工程,打造大湾区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完善劳资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专栏19  “十四五”时期“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1.“粤菜师傅”工程。采取线上培训、送技下乡、工学结合等多种形式,高质量规范开展“粤菜师傅”培训。高水平办好粤港澳大湾区“粤菜师傅”技能大赛,推动各地规范开展技能竞赛、创业大赛、名厨名店名菜评选等“粤菜师傅”主题活动。到2025年,全省开展“粤菜师傅”培训20万人次,带动60万人以上实现就业创业。

2. “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服务现代产业发展、技工教育大发展、职业技能提升、创新评价激励机制先导、技能菁英培育成长、技能就业创业、工匠精神培育弘扬等七大行动。到2025年,“广东技工”规模更加宏大、结构更加优良、年龄梯队更加完善、技术技能更加精湛,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居全国前列,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40%以上。

3. “南粤家政”工程。实施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护服务四大项目,推动建设培养示范、综合服务、交流合作、行业发展四大平台。到2025年,全省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115万人次以上,促进230万人次以上稳定和新增就业创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占比显著提高;扶持建设一批家政产业园、龙头企业和基层家政服务站。

 

第二节  提高人民收入水平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完善再分配机制,逐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优化初次分配制度。普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基本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坚持多劳多得,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及人工成本监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改革。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完善再分配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分配调节机制,提高调节的精准性,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密切关注低收入群体增收困难状况,加强救助和帮扶,确保困难群众、困境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各项补贴扶助落实到位。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激发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等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居民增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动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施工资激励计划,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增强知识价值导向力度,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文化站馆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加大住房保障供给,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对不同重点群体分类施策,推动实现应保尽保,提高参保缴费质量。建立健全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对接全国统筹。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促进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按国家部署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推动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推动失业保险从基本生活保障向进一步促进就业拓展、从事后帮扶就业向事前预防失业拓展、从参保失业人员向所有参保人员拓展。推动工伤保险从单位职工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完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体系。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和急难救助为主体,服务救助为补充,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的综合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完善孤残、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慈善行业联合组织,规范社会捐助,支持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深化殡葬改革,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

健全退役军人保障体制机制。健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机制,提高安置质量,强化安置保障。完善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大力扶持就业创业。实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服务保障体系能力水平。健全待遇保障制度,完善困难帮扶援助机制,构建新型优待保障体系。实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程。营造尊崇军人职业的社会氛围。

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供应、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健全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公租房,继续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工作。以人口流入多的城市为重点,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十四五”时期,全省计划新增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适时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优化轮候、配租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运营管理服务机制。多渠道筹集公共房源,发展一批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规模化、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大城市、人口集聚的城市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继续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第四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均衡发展。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岁。

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及合理分布。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完善生育配套政策体系。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健全出生人口信息管理机制。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和干预,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经济布局相对均衡。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现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部城镇社区和不低于60%的农村社区,力争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一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推进养老机构发展和提质增效,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间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支持广州深化国家医养结合试点。推进医疗康养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有1家内设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中医院等的养老机构。配合国家探索建立并完善照护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加强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和特困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力度,开展老年失能预防工作。鼓励老年人为社会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加快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年产品市场开发,加快养老产业发展。引导与养老产业密切相关的重点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老龄制造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推动老年产品提质扩容,加快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的开发应用,逐步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体系。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围绕助老助残、家庭生活需求,开发残障辅助、家务、情感陪护、娱乐休闲、安防监控等智能服务型机器人产品。

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社区和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发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鼓励幼儿园开设托幼班。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机构制度规范。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5.5个。

 

第五节  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加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促进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健全各级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咨询机制,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家庭财产、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和机会,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加强妇女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生育关怀、社会福利、法律援助、心理健康等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特殊妇女关爱服务体系。严厉打击拐卖、强奸、猥亵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劳动教育,保障未成年人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以及身心健康,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质,促进未成年人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健全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和社区建设。提升儿童食品用品质量安全水平,降低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加强儿童网络保护,加强留守、流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综合防控青少年近视,力争实现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的目标。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广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和福利保障,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加快发展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推动社区康园中心发展。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残疾预防,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推动有条件地区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继续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残疾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普及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和群众性文体活动。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残疾人维权、法律救助工作,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深圳率先建成智慧无障碍城市。加大对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家庭建设。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家庭政策体系,推动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政策。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各市、县、镇(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社区(村)家长学校全覆盖。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儿童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专栏22  “十四五”时期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事业重点工程

一、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程

推动有条件的地市逐步建立儿童医院、儿童图书馆(分馆)、儿童公园、设有儿童专区的科技馆。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备基本达到全覆盖。建设20个儿童友好示范县(区)、200个儿童友好示范街道(乡镇)。

二、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工程

1. 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包括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等,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 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包括提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专场招聘、见习实习等专项就业服务和建立一批就业助残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十四五”时期,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5万人以上,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到5万人以上。

3.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包括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残疾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管理、0-17岁残疾少年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人精准康复、残疾人辅助器具研发与适配,推动有条件地区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开展残疾人运动会、残疾人文艺汇演、残疾预防、“南粤扶残”系列项目等,打造广东特色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品牌。

4. 残疾人平等权利保障工程。包括健全残疾人法制建设、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协商渠道、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家居无障碍改造,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网站、网络购物网站和新闻资讯、金融服务、市政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移动互联网的无障碍改造,促进残疾人平等权利实现。加快建设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基地二期项目、广东省残疾人体育艺术基地、广东省盲人按摩医院。

 

第十九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广东

序号

规划名称

1

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2

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3

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

4

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5

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6

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7

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8

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9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10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11

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12

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

13

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

14

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15

广东省文化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

16

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17

广东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18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19

广东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20

广东省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

21

广东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22

广东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十四五”规划

附件2

广东省“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汇总表

投资单位:亿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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